没见到社保,能获得双倍赔偿吗?
我在公司工作一段时间了,一直没见到公司给我缴纳社保的相关情况。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双倍赔偿呢?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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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没见到社保能否获得双倍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法律概念。社会保险,简单来说,就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其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这里并没有提到双倍赔偿的问题。 而关于双倍赔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这是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并非未缴纳社保的双倍赔偿。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单纯没见到社保,一般不能获得双倍赔偿,但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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