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套房该怎么分割?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就一套房子,不知道这房子该怎么分。房子是婚后买的,但首付是他父母出的,贷款我们一起还。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这房子会怎么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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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对于仅有一套房产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常见且复杂的问题,下面将从不同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如果该套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在离婚时,这套房子仍然归该方所有,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全款购买了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离婚时房子还是他的。 其次,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婚后夫妻双方一起出资购买的房子,双方可以先商量怎么分,如果商量不好,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决。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该房屋一般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就像您这种情况,首付是对方父母出的,登记在对方名下,婚后你们一起还贷,那房子可能归对方,但对方要给您相应的补偿。 另外,如果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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