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退手续费应该给单位还是个人?
我所在的单位收到了税务局退的手续费,大家都在讨论这笔钱该归单位还是个人。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笔税务局退的手续费到底应该给单位还是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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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税务局退手续费该给单位还是个人这个问题时,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笔手续费是什么。税务局退的手续费,通常指的是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简称“三代”手续费),是税务机关按照一定比例付给“三代”单位或个人的手续费。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规定,“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与“三代”业务直接相关的办公设备、人员成本、信息化建设、耗材、交通费等管理支出。从这个规定来看,手续费是给单位的,单位获得后要用于与代扣代缴等业务相关的支出。 不过,对于具体参与代扣代缴工作的个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例如《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单位在收到这笔手续费后,如果员工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中付出了劳动,单位可以从手续费收入中拿出一部分奖励给这些员工。所以总体而言,税务局退的手续费先给到单位,单位再根据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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