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的房子可以卖吗
我家房子拆迁了,分了几套安置房。现在我手头有点紧,想把其中一套卖掉换点钱应急。但我不知道这拆迁后的房子能不能卖。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房子有没有什么限制,能不能自由交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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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后的房子能不能卖,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拆迁房已经取得了房产证,那么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买卖的。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这意味着,有了房产证,房屋的产权归属明确,交易也就有了合法的基础,就如同普通商品房一样可以进行买卖交易 。 然而,如果拆迁房还没有拿到房产证,按照相关规定,这样的房子暂时不能进行交易。因为这类房屋的购买对象通常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不仅受法律及地方法规制约,还会受到地方政府政策的影响,和普通商品房的交易方式存在差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也明确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比如,小李家的拆迁房没有房产证,他将房子卖给了小张并签订了合同,后来房价上涨,小李反悔不想卖了,小张将小李告上法庭。由于房子没有房产证,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法院一般会认定他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所以,在考虑买卖拆迁房时,一定要先确定房屋是否有房产证。如果没有房产证就进行交易,会面临很大的风险,比如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等。 相关概念: 不动产物权:就是对不动产享有的物权,像房屋就是不动产,对房屋拥有的所有权等权利就是不动产物权。简单说,就是你对房子等不动产实实在在的权利。 房屋权属证书:也就是房产证,它是证明你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法定凭证,有了它才能在法律上确认你是房子的主人,才能合法地进行房屋买卖等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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