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事业单位收到个税手续费该如何处理?

我所在的行政事业单位收到了一笔个税手续费,不太清楚这笔钱在财务和税务方面该怎么处理。也不知道相关操作有没有什么规定和要求,害怕处理不当引发问题,所以想了解一下行政事业单位收到个税手续费具体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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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手续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个税手续费”。个税手续费是指单位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后,税务机关按照规定比例返还给单位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收到的这笔个税手续费,在财务处理上,它属于其他收入。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相关规定,单位应当在收到手续费时,确认“其他收入”。比如,收到手续费后,财务上做如下账务处理: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在税务处理方面,增值税上,目前虽然没有统一的全国性规定,但部分地方税务机关认为单位取得的个税手续费返还属于增值税应税服务中的“经纪代理服务”,需要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如果当地有这样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就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所以这笔个税手续费收入应计入当年收入总额,并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不过行政事业单位如果属于非营利组织等符合免税条件的,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另外,关于这笔手续费的用途,根据相关规定,单位可以将其用于奖励办税人员等与代扣代缴业务相关的支出。这样既能调动办税人员的积极性,也符合费用的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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