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犯罪罪名有哪些?


涉税犯罪指的是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违反国家税收法规,破坏国家税收征管制度,侵犯国家税收利益的行为所构成的犯罪。以下为你介绍一些常见的涉税犯罪罪名。 首先是逃税罪。这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行为;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犯逃税罪,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次是抗税罪。它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犯抗税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还有逃避追缴欠税罪。即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三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另外,骗取出口退税罪也较为常见。这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按照《刑法》第二百零四条,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后介绍一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此罪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