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卡抵运费存在哪些税务风险?


油卡抵运费这种操作在税务方面可能存在诸多风险。首先,从增值税角度来看。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在正常的运费结算中,运输方提供运输服务,接受服务方应支付相应款项,运输方需开具增值税发票给接受服务方,接受服务方可以凭借该发票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而如果用油卡抵运费,运输方不开具运费发票,接受服务方就无法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这可能导致接受服务方多缴纳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其次,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对于运输企业来说,运费收入属于企业的应税收入,应当按照规定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用油卡抵运费,运输企业可能不将该部分收入入账,从而少计应税收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少缴纳企业所得税。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 再者,对于个人所得税也可能存在风险。如果运输业务是由个体运输户承担,运费收入属于个人所得,达到一定标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用油卡抵运费可能导致个人收入核算不准确,从而影响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 此外,这种行为还可能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用油卡抵运费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企业和个人都应该按照规定进行正常的业务结算和纳税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