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房需要缴纳哪些税?


个人出租房屋涉及到多种税费的缴纳,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如果是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 5%的征收率减按 1.5%计算应纳税额。比如您出租住房取得租金收入 10000 元,那么应缴纳的增值税大概就是 10000÷(1 + 5%)×1.5% 。而如果出租的是非住房,按照 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比如出租商铺等非住房获得租金 10000 元,增值税就是 10000÷(1 + 5%)×5% 。不过,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 10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其次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这些税费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所在地不同,税率分为 7%(市区)、5%(县城、镇)和 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教育费附加率为 3%,地方教育附加率一般为 2%。也就是说,如果您缴纳了增值税,就要按照上述税率缴纳这三种附加税费。例如,在市区出租住房缴纳了 100 元增值税,那么城市维护建设税就是 100×7% = 7 元,教育费附加是 100×3% = 3 元,地方教育附加是 100×2% = 2 元。 接着是房产税。对于个人出租住房,按 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出租非住房的话,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税率为 12%。假如您出租住房每月租金 3000 元,每月应缴纳的房产税就是 3000×4% = 120 元;若出租非住房每月租金 5000 元,每月房产税就是 5000×12% = 600 元。 还有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但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比如每月租金收入 3500 元,应纳税所得额就是 3500 - 800 = 2700 元,如果是出租住房,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700×10% = 270 元。 最后是印花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而出租非住房签订的合同,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为千分之一。例如,签订一份非住房租赁合同,年租金 60000 元,那么应缴纳的印花税就是 60000×0.1% = 60 元。 总之,个人出租房屋需要根据房屋性质、租金收入等情况,依法缴纳相应的税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