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是怎样规定的?

我从事一些劳务方面的销售工作,不太清楚在增值税这块,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比如我这种情况,到底符不符合纳税人的标准,有没有什么特殊要求或者条件,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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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税纳税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和“纳税人”这两个概念。“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指的是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而“纳税人”就是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所以,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就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 对于单位来说,不管是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还是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只要发生了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行为,就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对于个人而言,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一旦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同样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这里还需要注意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根据规定,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这有助于确定纳税人何时开始承担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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