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监督行政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技术监督行政赔偿程序是指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技术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时,依法获得赔偿的一系列步骤和方式。以下为你详细介绍。首先,赔偿请求的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就是说,当你认为技术监督部门的行政行为给自己带来了损失,你既可以直接向该部门提出赔偿请求,也能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的过程中,同时要求赔偿。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时,要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等信息。如果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接着是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进行协商。如果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会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如果决定不予赔偿,也会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若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又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若经过上述程序后,赔偿义务机关未履行赔偿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总之,技术监督行政赔偿程序是一个较为严谨的过程,赔偿请求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步骤和要求来进行,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