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建设房屋买卖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临时建设房屋买卖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从不同方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临时建设房屋的概念。临时建设房屋是指单位和个人因生产、生活需要临时建造使用,而搭建的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例如,为了举办一场短期的展览活动而临时搭建的场馆。 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并且,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如果临时建设房屋的建设是经过合法审批的,并且在审批规定的使用期限内,那么其本身的存在是合法的。然而,对于这类房屋的买卖,情况较为复杂。虽然法律没有绝对禁止临时建设房屋的交易,但由于其临时性质,往往存在诸多限制。比如,它可能无法办理产权登记,这就意味着购买者无法获得房屋的合法产权证书。从法律层面讲,没有产权证书,房屋的所有权就不能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该合同可能会因为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而面临效力上的争议。司法实践中,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合同的具体内容、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来判定合同的效力。 如果临时建设房屋没有经过合法审批,属于违法建筑。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那么针对这种违法建筑所签订的买卖合同,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因为违法建筑本身不受法律保护,其交易行为也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一旦合同被认定无效,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临时建设房屋的使用期限也是影响买卖效力的重要因素。如果在买卖时,房屋已经超过了审批的使用期限,按照规定应当拆除,那么此时进行买卖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综上所述,临时建设房屋买卖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在考虑购买临时建设房屋时,一定要谨慎核实其建设审批情况、使用期限等信息,避免因为合同无效而遭受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