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的滞纳金能否减免?
我在缴纳社保时发现产生了一笔滞纳金,金额还挺高的。我想问问,社保的滞纳金有没有可能减免呢?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呢?我不太了解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社保滞纳金是指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时,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所加收的款项。从法律层面来看,社保滞纳金能否减免是有相关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滞纳金是有可能减免的。 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另外,如果是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责任导致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这种情况下也不应加收滞纳金。比如,征收机构系统故障导致缴费信息未能及时处理等原因。 简单来说,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征收机构自身的问题,社保滞纳金是可以减免的。但如果是用人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欠缴社保,通常是要缴纳滞纳金的。如果用人单位符合减免条件,需要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减免。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