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滞纳金是由单位承担还是个人承担?
我在查看社保缴费情况时,发现有一笔滞纳金。我不太清楚这笔费用该由谁来承担,是我所在的单位,还是我个人呢?我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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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滞纳金是指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时,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加收的费用。简单来说,就是因为没有按时交钱,所以要额外多交一部分钱作为惩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这一规定明确了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若单位没有按时足额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理应由单位承担。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社保费用缴纳的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金额为员工缴纳社保。而个人部分的社保费用通常是由单位代扣代缴,员工本身不存在自行申报和缴纳社保费用的途径,也就不存在因为自身原因导致逾期缴纳而产生滞纳金的情况。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出现社保滞纳金,员工可以先与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单位承担这笔费用。若单位拒绝承担,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情况,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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