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临工合同期满是否会存在经济补偿问题?

我是一名临工,和公司签的合同快到期了。我不太清楚像我这种临工,在合同期满后会不会有经济补偿。想知道法律上对于临工合同期满经济补偿是怎么规定的,我这种情况能不能拿到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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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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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临工合同期满是否存在经济补偿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临工”在法律层面的含义。通常所说的“临工”,在法律上可能涵盖非全日制用工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等不同形式。不同形式下,合同期满的经济补偿规定有所不同。 首先来看非全日制用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简单来说,如果您是这种非全日制的临工,合同期满或者随时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是不用给您经济补偿的。 然后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形式的临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您是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形式工作的临工,合同期满时,要是单位降低了原来的劳动条件,您不同意续签,单位就需要给您经济补偿;要是单位维持或者提高了劳动条件,而您不同意续签,单位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临工合同期满是否存在经济补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用工形式以及合同期满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您对自己的情况仍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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