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辞职工伤怎么赔偿?


临时工辞职工伤赔偿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首先,要明确临时工与正式员工在工伤赔偿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里的“职工”和“雇工”,就包括临时工在内。也就是说,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就应认定为工伤。 认定工伤是获得赔偿的前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确定为工伤后,就涉及到赔偿的问题。赔偿项目和标准与工伤的严重程度有关。一般来说,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临时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且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某省规定五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0个月的本人工资。 临时工在辞职工伤赔偿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等。如果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临时工辞职工伤赔偿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流程,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