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应该先去哪个部门?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离婚了,但不知道该先去哪个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是民政局还是法院呢?不太了解具体流程,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避免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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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程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不同方式对应的处理部门也有所不同。 第一种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应该先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在去民政局办理时,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二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比如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上存在争议,那么就需要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般要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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