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吗?
我想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知道是不是一定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如果不提前30天通知会有什么后果呢?我现在很纠结,不知道该怎么做才符合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要求。
展开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30天通知,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从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角度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这是为了给用人单位足够的时间来安排工作交接、招聘新人等事宜。不过,如果是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了。并且,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其次,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来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30天通知。 综上所述,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30天通知,要根据解除合同的主体以及具体的情形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