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后对方接受赔偿并谅解,法院会如何判决?


在盗窃案件中,当犯罪嫌疑人对受害者进行了赔偿并获得谅解后,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盗窃罪的基本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着不同的标准。 接着,谈谈对方接受赔偿并出具谅解书这一情节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并取得谅解,这体现了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悔罪表现,愿意弥补自己的过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也就是说,取得谅解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量刑起到从轻的作用。 然而,法院的判决并非仅仅取决于是否取得谅解书。法院还会考虑盗窃的数额、犯罪的手段、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等其他情节。例如,如果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即使取得了谅解书,也不能完全免除较重的刑罚,但会在原本应判的刑罚基础上适当从轻。再比如,若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盗窃后对方接受赔偿并谅解,法院会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结合具体案情,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作出判决。取得谅解书是一个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情节,但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需结合全案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