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协议应该怎么写?


代持协议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合同。以下为您介绍代持协议该怎么写:首先是标题,直接写明“代持协议”。接着要明确协议双方的信息,包括甲方(委托人)和乙方(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接下来就是协议的正文部分。第一,要写明委托内容,例如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某公司多少金额出资(该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这里涉及到“名义持有人”概念,简单说就是在对外公示上,乙方是作为股东存在,但实际权益属于甲方。第二,要规定委托权限,像由乙方以自己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等。第三,详细阐述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作为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投资收益;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指定第三人名下;负有按照公司章程、协议及公司法规定及时出资的义务等。第四,说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作为名义股东,要按甲方要求行使权利,保障甲方权益,不能随意处置代持股份。第五,关于代持期限,写明从协议签订之日起到什么条件成就或者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截止。第六,违约责任也不能少,明确双方如果违反协议要承担的责任。第七,还要说明纠纷解决方式,比如是通过仲裁还是诉讼来解决。最后是落款部分,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在写代持协议时就需要参考这些规定,确保协议内容完整合法。相关概念: 代持股份:实际出资人让名义出资人以其名义持有股份,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份的实际权益。 名义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股东,但并非实际出资的人,按照与实际出资人约定代持股份 。 实际出资人:实际对公司进行出资,但未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股东的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