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的追诉标准是判断是否对盗窃行为进行刑事追诉的重要依据。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关于盗窃罪数额方面的追诉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例如,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可能会将“数额较大”的标准定在三千元;而在一些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可能一千元就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当盗窃财物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时,就可以对盗窃行为进行追诉。 其次,除了数额标准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形即使未达到数额标准也会进行追诉。依据上述解释第二条,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论数额多少,都构成盗窃罪,应当予以追诉。“多次盗窃”是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是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总之,盗窃罪的追诉标准既包括数额标准,也涵盖了特殊情形和行为类型等多方面因素。当遭遇盗窃情况时,可以根据这些标准来判断是否达到追诉条件,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