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盗窃罪分赃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参与了一起盗窃案,之后参与了分赃。现在心里很害怕,不知道这种分赃行为在法律上会怎么量刑。我想了解一下盗窃罪分赃的具体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会根据分赃的金额来判吗,还是有其他的考量因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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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盗窃罪量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了解盗窃罪分赃的量刑标准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盗窃罪的基本概念。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盗窃罪的定罪和量刑,我国《刑法》有明确的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么对于盗窃罪中的分赃行为如何量刑呢?首先,分赃行为通常是盗窃共同犯罪中的一个环节。在共同犯罪中,各行为人都要对共同犯罪的整体结果负责。也就是说,即使只是参与了分赃,没有直接实施盗窃行为,也可能构成盗窃罪。 对于参与分赃的人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一是要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如果在盗窃过程中起主要作用,如组织、策划盗窃活动等,即使只是参与分赃,也可能会被认定为主犯,按照主犯的标准量刑。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一般会被认定为从犯。《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比如,只是在盗窃后帮忙搬运、隐藏赃物并参与分赃的,可能会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时会相对主犯从轻。 二是会考虑分赃的数额。虽然参与分赃的数额不一定等同于盗窃的数额,但分赃数额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行为人在犯罪中的获利情况和主观恶性。司法实践中,会结合全案的盗窃数额和分赃数额,综合判断行为人的罪责大小。 此外,行为人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以及是否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也都会对量刑产生影响。例如,《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总之,盗窃罪分赃的量刑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各种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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