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适用理论是怎样的?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当你的精神因为他人的不法行为遭受痛苦时,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予赔偿。 从适用范围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里的人身权益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比如,某人的肖像被他人恶意丑化并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导致其名誉受损、精神痛苦,那么这个人就可以依据这条法律规定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对于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像祖传的具有纪念意义的照片、结婚戒指等,若因他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损坏,给当事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也能请求赔偿。 在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论依据方面,主要有抚慰说、惩罚说等。抚慰说认为,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在于抚慰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痛苦。当受害人的精神受到伤害时,通过金钱赔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其痛苦,给予其心理上的慰藉。惩罚说则强调对侵权人的惩罚。侵权人实施了侵害他人人身权益或财产权益的行为,给受害人带来精神损害,通过要求侵权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对其进行惩罚,以遏制类似侵权行为的发生。 在判定是否适用精神损害赔偿以及赔偿数额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一般来说,故意侵权比过失侵权的过错程度更重,赔偿数额可能也会相对较高;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比如是否导致受害人患上精神疾病等;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例如,如果侵权人通过侵害他人肖像权获得了巨额利益,那么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这会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总之,精神损害赔偿适用理论是一个较为复杂的体系,它旨在平衡受害人的精神权益保护和侵权人的责任承担,以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