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是怎样的?
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是当事人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的法律文书。在天津市,当发生人事争议时,申请人就需要撰写申请书来启动仲裁程序。
首先,一份完整的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应当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人要写清楚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如果申请人是单位,就要写明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的信息同样需要准确填写,包括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信息等。这是为了确保仲裁机构能够明确争议的双方主体,准确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仲裁请求就是申请人希望通过仲裁达到的目的,比如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给予经济补偿等,要明确具体的金额和事项。所根据的事实,要详细描述争议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情况。理由则是说明为什么申请人认为自己的请求是合理合法的,比如依据的法律法规、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这部分内容是仲裁申请书的核心,仲裁机构会根据这里的内容来判断争议的性质和申请人的诉求是否合理。
第三部分是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申请人需要提供能够支持自己仲裁请求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 条、考勤记录等。要写明证据的来源,也就是这些证据是从哪里获得的。如果有证人,要提供证人的姓名和住所,方便仲裁机构调查核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在书写格式上,申请书一般为A4纸大小,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也可以打印。标题一般写“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字体可以稍大。内容部分要分段、分点书写,条理清晰。最后,申请人要在申请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
如果申请人自己不知道如何撰写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或者到当地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咨询,他们会提供一定的指导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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