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离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在天门办理离婚手续,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具体手续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然后,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天门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手续如下:首先,原告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进行判决。若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