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是否有时间规定?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打算申请仲裁来解决。但我不知道申请仲裁有没有时间方面的限制,要是错过了规定时间,会不会就没办法通过仲裁解决问题了呢?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展开


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是有时间规定的。这在法律上被称为仲裁时效。简单来说,仲裁时效就是你在和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能去申请仲裁的有效时间范围。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仲裁委员会可能就不会受理你的仲裁申请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指的是你已经发现或者按照常理应该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了单位的侵犯。 不过,仲裁时效也有中断和中止的情况。仲裁时效的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仲裁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例如,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一方当事人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又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这些情况都会导致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仲裁时效的中止,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中的某一阶段,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仲裁时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比如,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此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面所说的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当你和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一定要留意仲裁时效的相关规定,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