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监督程序的时间期限是多少?
我有个官司判决已经下来一段时间了,我觉得判决结果不太合理,听说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但我不知道这个程序有没有时间限制,要是超期了就没法申请了,所以想问问审判监督程序的时间期限是多少?
展开


审判监督程序,通俗来讲,就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依法重新进行审理的程序,目的是纠正可能存在的司法失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在刑事诉讼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并未对申诉人提起申诉的期限作出明确规定。但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而行政诉讼方面,依据相关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