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缴清算的时间范围是怎样的?
我不太清楚个人所得税汇缴清算在时间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我每年都缴纳个人所得税,就怕错过汇缴清算时间给自己带来麻烦。想知道这个时间范围是多久,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结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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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汇缴清算,简单来说,就是在平时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个人所得税汇缴清算的时间范围是取得所得次年的3月1日到6月30日。 例如,2024年度的综合所得,其汇缴清算时间就是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这个时间段内,纳税人要对上一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进行汇总,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 若纳税人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汇算清缴,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延期办理。不过,这需要纳税人及时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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