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是如何分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权行为指的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侵权行为的分类与构成要件。 ### 侵权行为的分类 从不同的角度来看,侵权行为有多种分类方式。 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角度,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比如,张三故意把李四的花瓶打碎,这就是基于张三的过错导致李四财产受损,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而特殊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像《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从侵害对象的角度,可分为侵害财产权行为和侵害人身权行为。侵害财产权行为是指损害他人财产权益的行为,如盗窃、毁坏他人财物等。侵害人身权行为则是指侵犯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等人格权和身份权的行为,比如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 ###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通常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行为的违法性。这意味着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例如,在没有合法授权的情况下,私自闯入他人住宅,这种行为就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规定。 二是损害事实的存在。即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后果,这种损害可以是财产损失,也可以是人身伤害或精神损害。比如,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身体受伤,产生了医疗费用等损失。 三是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损害事实是由违法行为直接引起的。例如,因为商家销售了不合格的食品,导致消费者食用后生病,那么商家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与消费者生病之间就存在因果关系。 四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权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则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损害他人权益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例如,医生在做手术时,由于疏忽大意用错了药,导致患者病情加重,这就是一种过失的侵权行为。 对于特殊侵权行为,其构成要件可能会有所不同,有的特殊侵权行为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比如前面提到的从事高空、高压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只要存在损害事实,且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经营者就要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 总之,了解侵权行为的分类和构成要件,有助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避免自己实施侵权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