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工商局已处罚,法院会怎么判赔偿金额?
我家公司被认定商标侵权,工商局已经对我们进行了处罚。现在对方又把我们告到法院要求赔偿,我不太清楚法院会依据什么来判赔偿金额,想知道具体是怎么算的,判多少是有固定标准吗,还是有其他影响因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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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等违法行为。当工商局已经对商标侵权行为作出处罚后,法院在判定赔偿金额时会遵循一定的规则和法律依据。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这就是说,如果商标权人因为侵权行为遭受了直接的经济损失,比如销售额下降、利润减少等,这些损失的金额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计算实际损失时,通常会考虑商标权人在侵权行为发生前后的经营数据对比等因素。 其次,如果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这里的利益就是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所赚取的利润。法院会审查侵权人的销售数据、成本等,来计算其因侵权获得的收益。例如,侵权人销售侵权商品的数量乘以每件商品的利润,就是可能的侵权获利金额。 若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如果商标权人之前有将该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那么许可使用费用可以作为一个参考标准。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最后,当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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