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商标案件罪量刑是怎么计算的?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并没有“侵占商标案件罪”这一确切罪名,与之相关的是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中的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些罪名的量刑情况。 首先是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需要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来判断。一般来说,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其次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按照相关司法解释,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最后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通常,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数量在十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如果您涉及相关案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己的情况和应对法律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