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成功后还需要申请注册吗?
我之前对一个商标提出了异议,结果异议成功 了。现在我有点纠结,不知道这个商标是不是还得重新申请注册。我不太懂商标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异议成功后到底还需不需要去申请注册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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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商标异议成功后是否还需申请注册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商标异议的概念。商标异议指的是,当有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时,可以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简单来说,就是对商标注册的初步结果存在不同看法,觉得这个商标不该被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如果商标异议成功,意味着被异议的商标不能获得注册。对于想要使用该商标的人来说,若之前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过该商标,通常是需要重新申请注册的。因为商标注册遵循先申请原则,只有通过法定的申请程序并获得核准,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异议成功只是阻止了他人不当获得商标注册,但并不代表异议人自动获得该商标的注册资格。所以,一般情况下,商标异议成功后若想拥有该商标,还得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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