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商标权的效力如何?
我注册了一个商标,现在有效期快满了,不太清楚有效期满之后这个商标权还有没有效力。是直接就失效不能用了,还是有什么补救办法?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免得自己的商标权益受损。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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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商标权的效力问题,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规定,下面为您详细解答。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从商标局核准您的商标注册那天开始,在接下来的十年内,您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这意味着您可以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排他性地使用该商标,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那么,当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会怎样呢?《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如果在宽展期内仍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商标局将注销其注册商标。如果商标注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了续展手续,那么商标权将继续有效,就如同没有经过有效期满这一过程一样,商标注册人可以继续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并受到法律的保护。相反,如果商标注册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续展手续,商标权将自有效期满次日起失效。一旦商标权失效,原商标注册人将不再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他人可以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且,失效的商标将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总之,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商标权并非自动失去效力,而是给了商标注册人一定的时间来办理续展手续。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续展,商标权就能持续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商标注册人应当密切关注商标的有效期,及时办理续展手续,以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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