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除去医疗费能赔偿多少钱?

我遭遇了交通事故,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医疗费用对方已经支付了,我想知道除去医疗费,我还能获得多少赔偿,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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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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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若伤者被评定为十级伤残,除去医疗费外,还可以主张以下赔偿项目。 首先是误工费,它指的是因受伤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如果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则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其次是护理费,即伤者在治疗和康复期间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再者是残疾赔偿金,这是对伤者因残疾导致的未来收入减少和生活不便的一种补偿。按照上述司法解释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还有营养费,是为了促进伤者身体恢复而支付的费用。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另外,若伤者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了交通费用,也可以要求赔偿,即交通费。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最后,如果伤者因伤需要配置残疾辅助器具,其费用也可主张赔偿。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十三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总之,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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