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主要分为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两方面。 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赔偿项目与受害人的受伤程度有关。如果受害人只是受了一般伤害,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医疗费就是受害人接受治疗所花费的费用,这得有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来确定;误工费是指因受伤耽误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它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计算;护理费是请人照顾受害人所产生的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则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要是受害人因伤致残了,除了上述一般伤害的赔偿项目外,还会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若受害人不幸死亡,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财产损失赔偿方面,通常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车辆重置费用、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非营运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