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是追加起诉吗?
我不太理解追诉和追加起诉这两个概念,感觉有点像,又不太确定。想知道追诉是不是就是追加起诉呀?它们之间到底有啥区别呢?
展开


追诉和追加起诉并不是同一个概念。追诉指的是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活动。当犯罪行为发生后,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力也有责任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等一系列司法活动,以确定其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比如,一个人实施了盗窃行为,只要在追诉时效内,警方就可以对其展开调查并追究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对追诉时效作出了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而追加起诉是指在法院宣告判决前,检察机关发现被告人有遗漏的罪行或有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罪嫌疑人,而对原起诉进行补充的诉讼活动。也就是说,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或者新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就可以追加起诉。比如在一个诈骗案的审理过程中,又发现被告人还有其他诈骗行为未被起诉,这时检察机关就可以追加起诉这些新发现的罪行。简单来说,追诉强调的是在一定期限内启动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序,而追加起诉是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对起诉内容进行补充。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