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资料主要有哪些以及交通事故处理基本原则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首先是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资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当涉及法人或其他组织时,还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这些资料就像是在告诉别人你是谁,有资格参与到这个赔偿的事情中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的当事人需要有明确的主体身份。 其次是交通事故证明相关资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调解书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就像是一个裁判的判决书,明确了事故中各方的责任大小。它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由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勘查等程序作出的。 再者是医疗费用相关资料,包含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费用清单等。这些资料可以证明因为事故而花费的医疗费用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侵权人需要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 然后是伤残鉴定资料,如果受害人因事故造成伤残,就需要提供伤残鉴定报告。伤残鉴定报告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作出的,它能确定受害人的伤残等级,从而为计算伤残赔偿金等提供依据。 最后是其他赔偿项目资料,例如误工费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工资单等)、护理费证明(护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护理费发票等)、交通费票据等。这些资料可以证明受害人在其他方面的损失。 交通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行为责任原则,即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必定是因其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简单来说,就是谁的行为导致了事故,谁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关于事故责任认定的基本要求。 二是因果关系原则,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需要确定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只有当行为与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能认定该当事人对事故负有责任。 三是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车辆和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等规定各行其道。违反路权原则的一方通常要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这是维护交通秩序的重要原则,也是保障交通安全的基础。 四是安全原则,要求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要充分考虑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在事故现场,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同时,在认定责任和进行赔偿时,也要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和交通安全为出发点。 五是结果责任原则,当行为人的行为虽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但加重了事故后果时,应负事故责任。例如,在事故发生后,一方没有及时采取救助措施,导致受害人的伤情加重,那么该方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