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在交通事故中,赔偿项目是根据事故造成的不同后果来确定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常见的赔偿项目。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因治疗交通事故所受伤害而产生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比如你因为事故受伤去医院看病,医生开的药费、做检查的费用等,都属于医疗费的范畴。 误工费也是重要的赔偿项目。它是指受害人因受伤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计算方式通常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状况方面,如果有固定收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这一规定同样出自《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举个例子,你因为交通事故受伤住院一个月,这一个月没办法上班,单位扣了你的工资,这部分被扣的工资就是误工费。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治疗和康复期间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有明确规定。假如你受伤后生活不能自理,请了护工来照顾你,给护工支付的费用就是护理费。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比如你去医院看病打车的费用,或者坐公交车的费用等。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如果你因为交通事故住院,这期间的伙食费用就可以按照这个标准要求赔偿。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如果医生建议你需要加强营养来促进康复,那么就可以要求赔偿营养费。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受害人不幸死亡的,赔偿项目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