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我涉及一起刑事案件,听说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 讼,但不清楚这个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我想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时效,时效是多长时间,超过时效会有什么后果,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权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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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从而附带提起要求赔偿的民事诉讼。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时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是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不过要注意,这个时效的起算点是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比如,在人身伤害的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害人当时就知道是被告人实施的伤害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失,那么从这个时间点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要是超过了诉讼时效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不意味着不能起诉,法院依然会受理案件。但是如果被告以诉讼时效已过作为抗辩理由,并且法院查明情况属实,那么原告就可能会丧失胜诉权,也就是无法通过法院判决获得赔偿。所以,在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一定要及时关注诉讼时效的问题,在时效内主张自己的权利,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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