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我和保险公司都是被告,法院会怎么判?


在交通事故中,你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时,法院的判决是有一定规则和依据的。 首先,法院会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这主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重要的证据。它会明确事故各方的责任比例,比如一方是主要责任,另一方是次要责任,或者双方是同等责任等。法院一般会参考这份认定书来确定民事赔偿责任。 接着,对于赔偿问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通常情况下,如果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法院会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判决。 交强险部分,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交强险有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等。在这个限额内,保险公司要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无论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有无责任。 对于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如果肇事车辆还投保了商业三者险,法院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判决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的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范围和金额会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来确定。 如果赔偿金额超出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范围,那么剩余的部分就需要你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来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你在事故中承担70%的责任,那么超出保险赔偿范围的部分,你就要承担70%。 此外,法院在判决时还会考虑其他因素,比如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残疾)、死亡赔偿金(如果导致死亡)等。这些损失都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来支持,比如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以及误工证明等。 总之,法院的判决是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约定来进行的。作为被告,你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