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敲诈勒索罪与高利贷的区别是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借了一笔高利贷,放贷人最近威胁我如果不还钱就对我家人不利。我不太清楚他这种行为算敲诈勒索还是正常的催债。想了解下敲诈勒索罪和高利贷到底有啥区别,法律上是怎么规定这两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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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敲诈勒索
  • #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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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与高利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实际生活中容易让人混淆,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它们的区别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让别人害怕,从而被迫交出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它主要涉及的是借贷关系中利息过高的问题。在我国,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借贷利息超过了这个标准,超出部分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从本质上看,两者的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敲诈勒索罪强调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要挟手段强行获取财物,其行为本身是违法犯罪行为。而高利贷主要是借贷利息过高的问题,借贷关系本身可能是基于双方自愿达成的,但过高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放高利贷的人使用了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行索要超出合法利息甚至本金的财物,达到了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那么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比如,放高利贷的人以伤害借款人家属、毁坏其财产等方式相威胁,迫使借款人交出远远超过合法本息的财物,这种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敲诈勒索。 总之,敲诈勒索罪和高利贷有着不同的法律性质和认定标准。在面对借贷纠纷时,我们要依据具体情况,准确判断行为的性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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