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处理的各种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现在正在处理相关事宜。但我对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不太清楚,比如从报警到责任认定要多久,赔偿调解有没有时间限制等。想了解一下交通事故处理各个环节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好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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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处理期限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不同环节有着不同的期限规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报警处理的期限。根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不过,即使事后报警,交管部门也会受理。若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交管部门处理的,交管部门应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交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交管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其次是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一般情况下,交管部门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关于检验、鉴定的期限。交管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交管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然后是赔偿调解的期限。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交管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交管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交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十日。调解达成协议的,交管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交管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最后是复核的期限。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上一级交管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这些法律规定主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了解这些期限规定,有助于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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