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解书上签情况属实意味着什么?
我之前参与了一个调解,调解员让我在调解书上签情况属实。我不太清楚签了这个会有什么后果,也不知道这代表了什么法律意义。我就想了解下,在调解书上签情况属实,从法律层面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会不会对我有什么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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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解书上签“情况属实”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从法律概念来讲,这意味着你认可调解书中所记载的纠纷事实、调解过程以及达成的调解结果。 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而调解书则是对调解结果的书面呈现。当你签署“情况属实”,其实就是以书面形式确认了你对调解内容的认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这里虽然没有明确提及“情况属实”的签署,但签署“情况属实”也是签收并认可调解书的一种表现形式。 一旦你签了“情况属实”,就代表你受该调解书的约束。如果调解书中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你就有责任按照约定履行。若你不履行义务,对方可以依据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例如,调解书中约定你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向对方支付赔偿款,你签了“情况属实”后却未支付,对方就可以凭借调解书申请法院强制你支付。同时,签署“情况属实”也意味着你不能随意反悔调解结果,除非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情形,比如调解违反自愿原则、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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