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服务还要求交物业费该怎么办?


当遇到物业不服务却要求交物业费的情况时,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物业费是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的用于小区服务管理的费用。物业服务合同则是物业和业主之间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只要合同是合法订立的,业主和物业都要遵守其中的约定。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物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那么就构成了违约。 当物业违约时,业主不能直接拒交物业费,因为这样可能会让自己也陷入违约的境地。业主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步,收集证据。比如小区卫生差,可以拍照记录垃圾堆积的情况;安保不行,可以记录门禁形同虚设的时间和相关情况;电梯问题,可以保留维修记录和与物业沟通的记录等。第二步,与物业协商。将收集到的证据和问题整理好,与物业进行沟通,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并可以提出适当减免物业费的要求。第三步,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进行沟通和协商。第四步,如果业主委员会的协商也没有效果,业主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其对物业进行监管和处罚。第五步,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业主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并可以根据物业的服务情况,要求适当减免物业费。 总之,在面对物业不服务却要求交物业费的情况时,业主不要盲目拒交物业费,而是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