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作为的情况下可以拒绝交物业费吗?
我家小区的物业,卫生打扫不及时,小区安保也不到位,很多设施坏了也不维修。我觉得他们根本没做好自己的工作,这种物业不作为的情况,我能不能拒绝交物业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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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业不作为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拒绝交物业费,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物业费的性质和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关系。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之间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建立起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业主有按时交纳物业费的义务,而物业则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的责任。这就好比一场交易,业主付了钱,物业就要提供合格的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只要物业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双方都要遵守合同约定。 如果物业只是存在轻微的不作为情况,例如偶尔卫生打扫不及时、某一次安保巡逻没到位等,这种情况下业主一般不能直接拒绝交物业费。因为物业服务是一个持续、整体的过程,偶尔的小瑕疵并不构成根本性违约。业主可以通过与物业沟通、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等方式,要求物业及时改正。 然而,如果物业存在严重的不作为情况,达到了根本违约的程度,比如长期不打扫卫生导致小区垃圾堆积如山、安保形同虚设致使小区经常发生盗窃事件、对小区的公共设施损坏长期不维修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等,业主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拒绝交物业费的。此时,业主需要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拍摄小区卫生状况的照片、记录设施损坏未维修的情况、保留与物业沟通的记录等,然后可以先与物业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承担违约责任,并在法院判定物业确实存在根本违约的情况下,业主有权暂停支付物业费。 总之,业主不能随意以物业不作为为由拒绝交物业费,而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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