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赔偿多少钱?

我开车时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导致对方死亡。我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要赔偿多少钱,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具体的标准又是怎样确定的,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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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下,赔偿金额的确定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赔偿项目和相关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对于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一般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如果受害人还有被扶养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如事故发生地、受害人的年龄、收入状况、被扶养人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建议当事人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赔偿计算和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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