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何进行鉴定赔偿?


交通事故的鉴定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交通事故的鉴定,主要涉及到伤残鉴定和财产损失鉴定。伤残鉴定是确定受害人因事故导致的身体伤残程度,这对于后续赔偿金额的确定至关重要。一般在治疗终结后,受害人可以向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申请。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而财产损失鉴定主要针对事故中受损的车辆、物品等,由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损失金额。 接下来是赔偿问题。赔偿的前提是确定事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在进行赔偿时,一般先由交强险进行赔偿,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再按照事故责任比例由商业险或责任人进行赔偿。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