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会怎么判罚?


在我国,交通事故的判罚需要依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可以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情况。 首先是民事责任方面。当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时,通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就好比两个人之间发生了一件事,其中一方因为这件事给另一方带来了损失,那么有过错的一方就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先由保险公司赔,不够的话,如果有商业保险接着由商业保险赔,还是不够或者没买商业保险,那就得自己掏钱赔了。 其次是行政责任。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比如超速、酒驾、闯红灯等,就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有不同的处罚方式。例如,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就像是你违反了学校的校规,学校会给你相应的处分一样,违反交通法规也会受到对应的处罚。 最后是刑事责任。当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说,如果因为你的违规行为导致了很严重的后果,就可能会被判刑坐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