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复核后还是原来交警判责吗?
我之前遇到了交通事故,交警给出了责任判定,但我对这个结果不太认可,就申请了复核。现在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复核之后会不会还是维持原来交警的判责结果,想了解一下一般这种情况下,复核结果会有怎样的变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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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复核是当事人对交警最初作出的责任认定有异议时可以采取的一种救济途径。复核后是否维持原来交警的判责,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也就是说,如果最初的判责在各方面都符合规定,那么复核后很可能维持原来的判责。 但是,如果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发现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会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重新调查、认定的过程中,就有可能改变原来的判责结果。 所以,交通事故复核后不一定还是原来交警的判责。复核结果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证据来确定,可能维持原判,也可能改变原有的责任划分。当事人如果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虽然不能再次申请复核,但在后续的民事诉讼等程序中,还可以向法院提出对事故责任认定的异议,由法院结合全案情况来综合判断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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