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是否能获得双赔偿?


在探讨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是否可以双赔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分别了解一下这两个概念。 交通事故赔偿,指的是在交通事故中,责任方按照事故责任划分,对受害方所遭受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的赔偿。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而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给予的经济补偿,包含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从法律层面来看,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在我国是有可能实现双赔偿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就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职工获得工伤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这明确了交通事故中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不过,虽然理论上可以双赔偿,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项目可能不能重复获得赔偿。例如医疗费,因为它是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能通过赔偿获得额外的利益。一般来说,医疗费只能在一方获得赔偿,如果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已经得到了全部赔偿,那么在工伤赔偿中就不能再次主张。 而像残疾赔偿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项目,通常是可以分别在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中获得的。因为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者因残疾导致的未来收入减少和生活不便等的补偿,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对劳动者因工伤不能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损失的补偿,这两者的性质不同,不影响分别主张。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在我国是有可能实现双赔偿的,但要根据具体的赔偿项目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