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相关的法律后果。首先,从民事赔偿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也就是说,即使逃逸了,民事赔偿责任也无法逃避。逃逸者不仅要承担受害人的人身伤害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还要承担财产损失赔偿。而且,由于逃逸行为导致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逃逸者往往会被认定为承担全部责任。其次,在行政处罚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另外,该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意味着一旦逃逸,将面临严重的行政处罚,不仅要缴纳高额罚款、可能被拘留,还会失去驾驶资格。最后,在刑事责任方面,如果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总之,交通肇事逃逸无论是在民事、行政还是刑事方面,都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积极救助伤者,配合警方处理事故,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